我叫安仔。林柯的大学死党,一生的好朋友。不,好兄弟。我们之间不用多说,只要一个不经意的眼神或者一个细微的动作,就知道对方所思所想。
我不知道人们常说的君子之交淡如水,是不是指得就是我和林柯这样。不过,林柯算得上君子,而我嘛,呵呵。
我从来都不喜欢一个矫情的人,甚至有过一段时间,我非常讨厌那些娘娘腔的男人。我觉得他们特别不爷们,翘着兰花指,明明长着喉结却发出嗲嗲的声音,要多恶心就有多恶心。可是,我不得不矫情地承认,我一直活在阴暗的角落里,常年久月,习惯了独自伤悲。
我的父母离异很早,各自有了新的家,听说过得很不错。曾经他们很爱我,我也很爱他们。但爱这种东西,最是生命不可承受之轻。轻如鸿毛,随者荏苒的岁月,飘飞淡漠,从此再不提起。
我现在很少再想起他们,你可以说我是个没良心的狗崽子。事实上,我现在连他们的面相都快要模糊了。我对他们的记忆,只是在童年那最美丽的时光里。那个时候,没有那么多扯淡的浮世脍,没有体会到社会的阴暗潮冷,也没有知道感情也会说没就没。
自从大学毕业后,我就跟他们断了来往,不再接受他们每个月寄来的馈赠。我主动地销掉了他们给我寄钱的银行账户,然后在身无分文,举目无亲的情况下,向林柯借了200块钱,独自在这偌大的龙城闯荡。那个时候,林柯回去了他的老家武城陪他们的爸爸妈妈。那段时间,这个陌生的城里,只有我一个人。
我在工地上浇水泥,搬石砖,一抬头,就会看见天上那艹蛋的烈日骄阳。有趣的是,登记的时候,工头问我,我的学历。试问你敢带着本科文凭去工地注册浇水泥么?不敢是不是?如果你问我敢不敢,我会很理直气壮地告诉你,我也不敢。
所以,我对那个工头说,我说我没读过书,我从农村而来。工头看了眼我那个时候刚从大学校门出来的白皙细嫩的双手,什么话都没有说,拍了拍我的肩就转身离去。
直到现在,我还是很感激那个工头。因为在全世界都唾弃我的时候,在这个冰冷的钢铁森林中,是他接受了我,给了我一个活下去的机会。
要知道,刚毕业那会儿,我投出去的几百份简历,就像一粒粒细沙被扔进了大海,杳无音讯,甚至一点点的波澜都没有泛起。倒也没有哭,这些其实都在意料之中。我没有任何的家庭背景,在大学四年也是迷迷糊糊地过着一天一天,除了和林柯喝酒抽烟加跷课,一件正儿八经的事儿都没有干成。
有的人是上了大学,然后凤凰涅槃,一飞冲天。而我是被大学给上了,从此体无完肤,一无所有。
林柯是我的好哥们,当他在工地看到我的时候,什么话都没有说,拉着我就走出了工地。
那一晚,他什么话都没有跟我说,我们两个就每人一件的啤酒,坐在潮来潮往的海滩上,看远处海面上的繁星点点,和一轮皎洁的明月,彼此各怀心事。
喝完了酒,林柯突然转过头,醉意熏熏地跟我说:“小子,想打一架么?”
我没有犹豫,在他话都没有说完的时候,一拳头就招呼在他的身上,然后两个人像疯子一样,纠缠在充满咸味的沙滩之上,你一拳我一拳地招呼着,谁也不让谁。
最后,我们带着满身伤,都累得躺在柔软的沙滩上,气喘吁吁。那一刻,我突然觉得我还有活下去的动力。至少,我还有林柯这样的好兄弟,至少,还有这广阔的天地,他们都愿意去包容我,接纳我。
第二天,我就去公司找工头,辞掉了干了两个多月的水泥工工作。拎包走人的时候,那个工头送了我,他说他有个像我一样大的儿子,正在读大学,他说他相信,我和他儿子都会有更好的明天。我笑了笑跟他说,我也相信。
林柯跟我说过,人要知道自己喜欢什么,到底追求什么,这样才会有为之奋斗的动力。我想了想,决定去车行试试。
我喜欢汽车,喜欢这些各种各样的爬行机械。因为在高速行驶中,可以忘却所有的不快和悲戚。我喜欢那轰轰的马达声中,透露着对惨淡人生的不甘和对自由的无限向往,还有它们骨子里的放荡不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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